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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百姓“養命錢”
更新時間:2013-4-16 10:35:21    來源:半月談
 

  編者按 當下中國,關于養老金的任何政策、任何調查、任何質疑都會引來巨大關注和討論。因為,隨著“養兒防老”時代的逐漸遠去,養老金已成為人們退休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對于大多數老年人來說,養老金就是“養命錢”。

  政府責無旁貸要承擔起制度建設的責任,履行它養老的承諾。經過多年的探索,到現在我國已初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養老保障體系,基本上覆蓋了所有人群。該體系按身份特征可劃分為四個層次,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介紹,截至2012年,我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3億人,其中領取基本養老金人數超過7000萬人。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數達4.8億人;其中,1.3億年滿60周歲城鄉居民領取了基礎養老金。在養老保險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同時,養老金待遇和統籌層次也在不斷提高,為全民的“老有所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最初只針對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后來發展到城鎮職工,近年才實現了全民覆蓋,基本是缺一塊補一塊,不同群體、不同地區間不僅養老待遇差距懸殊,而且管理部門、繳費標準、領取程序等也各不相同,引起社會對養老待遇公平性的質疑,對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擔憂以及轉移接續困難的抱怨等等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加速到來,百姓“養命錢”問題將愈加重要和緊迫。為此,本刊編輯部組織多路記者深入基層調研,系統分析和梳理了當前養老金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種種缺陷,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完善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同在藍天下 待遇各不同

  盡管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已經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不同群體間、不同地區間的養老金制度設計卻不盡相同,甚至相距甚遠,由此引發了諸多問題,如群體間的不滿、社會流動受阻等等。接受采訪的專家們認為,在社會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速的背景下,我國養老金制度亟待完善。

  問題一:養老待遇差距大

  “同樣工作了40年,在學校退休的老伴每月拿3000多元的養老金,我在企業退休就只有1600元,差這么多,我心理能平衡嗎?”黑龍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劉金水抱怨說,能有現在的養老金待遇還是因為連續多年調高,否則差距會更大。

  廈門建發集團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游興泉告訴記者,前些年廈門團市委一位副書記根據組織安排到建發集團工作,后來在企業退休時發現待遇差距非常大,他才拿2500元左右的養老金,而跟他同一級別的干部,在機關退休時養老金為8000元左右。

  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教授高和榮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養老保險制度剛建立時,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的養老金相差不大。但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普遍是企業職工的2至3倍。

  這種待遇的“剪刀差”不僅帶來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而且也造成養老金“資金池”的巨大損失。目前我國有3000多萬事業單位員工,800多萬公務員,這部分人收入穩定,本應是有實力的養老保險繳費群體,卻沒有為“資金池”作貢獻。

  “我國現行養老保障體系是按社會地位、身份特征劃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統籌辦法、支付渠道、待遇標準都不一樣。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身份越來越模糊,各群體間的流動加快,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非但沒有適應這種變化,反而越來越強化計劃經濟時代的身份制,造成養老保險資源分配的嚴重不公。”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說。

  問題二:轉移接續難度高

  前些年,廣東、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區出現農民工“退保潮”。為了改變這一狀況,2010年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轉移時除全額轉移個人賬戶資金外,還可以轉移統籌賬戶中12%的資金,并規定了具體的轉移程序。

  記者近日在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服務大廳看到,在前臺辦理手續的人員并不多,但在后臺的辦公室里,工作人員卻在處理著一堆堆寄往和收自全國各地的信件。“以前前臺經常是人山人海,排成幾條長龍退保。”經辦養老保險轉移手續的工作人員李映昕告訴記者,自從暫行辦法實施之后,“退保的少了,辦轉移的人多了,前臺的壓力轉移到后臺,每個月處理的轉移手續大約有1600件”。

  受現行養老金制度影響,不同地區間政策差異較大,征繳標準不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城居保等制度更是“天然割裂”,轉移接續工作通而不暢、耗時耗力。

  記者調研發現,各地養老金征繳標準差距很大。黑龍江省城鎮職工養老金企業繳納部分基本上按工資的22%,比國家規定的20%還高2個百分點。廣西基本上按20%繳納,福建基本上是18%,廈門經濟特區則按14%繳納,廣東部分地區甚至只有10%。越是沿海發達地區,養老金征繳標準越低,越往內陸,征繳標準越高,歷史欠債較多的一些老工業基地征繳標準最高。

  廣東中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各地統籌賬戶繳費費率不一,從22%到10%都有。按規定,12%的資金要轉走,于是從高往低轉還有剩余,但從低往高轉就“吃虧”甚至還要倒貼兩個點,一些費率低的省份自然缺乏積極性。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養老金征繳標準“各自為政”的現狀,嚴重挑戰養老金制度的科學性和嚴密性,這也造成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時阻力加大。

  問題三:重復參保數量多

  與養老金轉移接續難相關聯的是,我國每年有大量的人重復參保,重復領取養老金。廣西柳州雙英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楊英告訴記者:“我在柳州招了一個專職司機,他以前在廣州幫人開車。人過來了,但養老保險關系轉了1年都轉不過來,后來找些關系才轉過來。如果轉不了手續,我們在這邊就得為他重新開號,重新參保。公司每年招收農民工,現在已占總員工數30%左右,其中重復參保的大概占10%。”

  國家審計署2012年8月的社保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有112.42萬人重復參加三類養老保險,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6845.29萬元。

  福建省泉州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主任王龍水告訴記者,當前各地養老金制度都不一樣,有的地方是五險統一管理,有的是將兩三個險種統一管理,有的就是純粹養老保險。泉州市把新農保和城居保統一在一個部門,失業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一在另一個部門。

  即便這樣,各部門間的信息都很難交換。由于養老金制度頂層設計沒理順,給地方帶來很大的麻煩。每個地方、部門各自設計信息系統,彼此難統一,各項制度間缺乏銜接轉換,造成重復參保、冒領養老金等現象較多。

  完善養老制度,呼喚頂層設計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是我國養老金制度復雜而凌亂,最主要的問題是制度“碎片化”非常嚴重,基本上是“缺一塊補一塊”,留下了不同時期的制度思路和國情特點。

  鄭秉文說,改革開放初期,國家出臺臨時辦法解決退休問題,企業工人退休后由企業負責發放退休金,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者由國家財政拿錢。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企裁員增效,企業職工變成“社會人”,國家開始探索建立獨立于企業的養老保險體制。

  機關事業單位則一直由國家財政負責,這種體制延續到今天,形成了“雙軌制”。1993年,我國提出了“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建設目標。“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直延續到今天。

  “世界上現行的社保模式主要有兩種: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兩種模式都有成功的案例,但也都面臨一些棘手難題。我國同時借鑒了這兩種模式,各吸收了一部分,形成了部分積累制的模式。經過這些年的實踐,部分積累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程永宏說。

  鄭秉文認為,“統賬結合”的模式適合流動性差、收入穩定的城鎮正規部門,它沒有考慮到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不適用于農村,也不適用于城鎮的非正規部門。于是在近幾年,我國又陸續建立新農保和城居保。

  這就導致我國城鄉養老制度不一致、公共部門和非公共部門制度不一致,各種養老金制度設計的參數都不同,各個省份的情況也不同,“地方割據”明顯,“碎片化”現象嚴重,養老保險信息和資金統籌困難重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養老保險信息還未達到高層次統籌,主要受制于制度統籌層次不高、業務流程和標準不統一、各險種發展不平衡、分級投資管理體制等因素。同時,養老保險信息集中度不夠,又反過來影響了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步伐和效果。

  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建議,當前應當對養老金體系在頂層設計方面進行深度反思。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改變“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記賬式名義個人賬戶制。

  鄭秉文認為,該制度轉軌并不復雜,只需要將現在企業繳給養老保險統籌賬戶的資金全部劃入繳費者個人賬戶之中。在這種體制下,參保人的個人繳費獲得的企業配繳部分也將全部成為參保人未來的個人養老金資產,形成“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與此同時,社會統籌賬戶取消,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標準僅與個人繳費額度、年限等相關,這會對高繳費、晚退休產生激勵。更重要的是,這一體制將徹底消除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特點,打破養老保險基金跨地區統籌的障礙,實現真正的全國統籌。

    養老金:縮水數千億 怎保可持續

  我國養老金制度建立以來,由于權責主體不明及資本市場的不健全,養老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投資銀行和國債,導致了巨額養老基金的持續貶值。盡管企業養老金待遇水平經歷了9連調,但是“明天我還能拿到養老金嗎?”的疑問在人們心頭揮之不去。如何保障養老基金的可持續性已成為亟須研究的課題。

  早參保反吃虧?

  記者在采訪中遇到了一位“老頑固”,來自廣東山區的農民鄧冠原快滿55歲了,可他寧愿出城打各種散工,也不愿意留在村里被游說參保,“參不參保,到60歲都一樣有錢拿。村里補貼頂幾個錢?我兒子拿著資料算過了,35歲參保和55歲參保,退休時每月養老金相差不超過2塊錢,我還不如先把錢拿在手上實在。”

  鄧冠原的算盤直接反映了目前我國在養老保險擴面工作中面臨的問題,由于激勵機制不足,早參保、多投入的人并不比晚參保、少投入的人有更多的保障實惠,導致大多數中青年參保積極性不高。

  由于擴面工作的需要,允許一次性補繳也給養老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留下隱患。廣東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張潔藝認為,社保要強調義務和權利對等,如果大多數人都“到頭參保”,那就沒有新人養老人。這就意味著一個人沒有盡繳費義務,卻享受了社會互助權利,這不利于養老制度和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在低繳費率的前提下,15年的征繳年限也難以支持養老基金的可持續發展。尤其是在部分省份養老基金出現缺口的情況下,繳費年限過短會加劇基金缺口的問題。專家們算了一筆賬,以新農保年繳100元為例,按目前的利率達到60周歲時,參保人可每月領取養老金69.03元,即每年828.36元。這意味著,參保人總繳費1500元,只要領取養老金20個月即可收回成本,之后純粹享受基金保障,這將對養老基金造成很大壓力。

  早退休多領錢?

  2005年以來,國家已連續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3年調整后企業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93元,與2005年700元的水平相比,9年累計增加1193元,增長約2.5倍。養老金連年調整的幅度均在10%左右,部分地區根據當地基金的結余和財政收入情況,額外給退休人員增加了一些“紅利”,綜合計算下來,養老金的調整比例甚至高于部分地區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這也引發了基層干部對養老基金可持續發展的擔憂。

  廣西柳州市社會保險結算中心主任鄧偉認為,由于多種原因,一大批人通過一次性繳費或者“視同繳費”的辦法納入養老保險的體系中,直接享受待遇,這就打破了養老基金原有的平衡。養老待遇的連年提標,雖然是利民生的一大好事,但是否與基金的可承受能力相匹配,這需要科學的論證和對基金運行精算才能下結論。

  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說,近年來福建接到了不少的信訪案件,都是反映養老待遇上的“新不公”,早退休的人享受了多次連調,比在職職工的工資增長都要快,造成多繳、長繳、遲退的人沒得到實惠。計發辦法的標準設定應建立在合理的測算上,在保障退休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之外,也要避免社保制度對勞動力市場起反作用。

  防風險不投資?

  我國目前實施的是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隨著近年來不斷擴大覆蓋面、加大收繳力度,積累了規模相當龐大的養老金結余資金,但由于投資渠道有限,收益率長期跑不過CPI。據統計,過去11年間養老金已“縮水”6000億元。

  “每天一睜眼,我們的養老金就在貶值!長此以往,將來哪有錢發給參保人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將2001至2011年間養老金的收益率與通貨膨脹率進行了對比計算,得出了每一年養老金“縮水”的金額。按照鄭秉文的計算,在以銀行存款為主的投資體制下,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獲得的年均收益率不到2%,但過去11年間,年均通貨膨脹率高達2.47%,以此推算,養老保險基金的損失約6000億元。

  根據現有政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投資銀行和國債,其中前者占比約90%。多地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家規定養老金只能用于存銀行和買國債,即使地方政府有投資的意愿,也不敢突破政策限制、害怕承擔風險。
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劉德寧舉例說,上世紀90年代他們曾將一筆1000萬元左右的養老金投資交通銀行,經過10年翻了兩倍多,雖然收益不錯,但2007年審計部門審計時認為此舉違反國家規定,要求立刻收回資金。

  責任主體不明則使得養老金保值增值問題呈現“無人管”的狀態。記者在各地采訪了解到,目前養老金的征收由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地稅部門負責,之后進入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管理。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賴詩卿說,目前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負責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人社部門動不了錢就負不了責,國家對財政部門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和考核”。

  統籌層次較低和資本市場不健全也是養老金保值增值難的重要原因。一些金融界人士認為,目前我們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投資產品不夠豐富,“入市”將給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帶來較大風險。此外,目前養老金尚未實現國家統籌,一些實行省級統籌的省份也只是名義上的省級統籌,資金仍然留在地市,如分散投資既無法實現養老金管理運營的集中高效,又容易滋生各種風險和問題。

  為使養老基金保值增值,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們普遍認為應實行多元投資。“如果一說投資就想到股市,這是一個認識誤區。”鄭秉文說,養老金的投資運營應包括實業投資、固定收益投資和股市投資等多種配置結構,并限定各部分投資比例以分散風險。

  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等人建議,對一些全國性或地方性的電力、石油、高速公路等收益穩定、收益率較高的大型項目,可優先考慮養老金投資。在養老金投資體制改革啟動之前,則可采取允許投資債券市場、發行社保特種國債、拿出部分中央財政用于做實個人賬戶的補貼資金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等措施緩解“貶值”問題。

  養老金要盡快告別“一筆糊涂賬”

  鄭秉文說,養老保險制度應該是一個設置好參數后需要嚴格精算的體系,現實是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有力的精算體系作為決策支持。比如加拿大1997年養老保險改革,通過提高費率的方式建立起一個主權養老基金,他們進行了非常嚴密的精算,繳費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算出了制度延續50年后的具體狀況。

  哈爾濱商業大學勞動社會保障教研室主任陳淑君說,群眾反映養老金的計算環節復雜,一般人算不明白。我們這些研究社保的教授按照社保部門提供的信息算出的也是另一個數,此時社保部門就會有諸多的解釋。這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意味著我國的社保體制拒絕公眾的監督和參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統計方法和精算不規范,會計制度不公開、不透明。

  精算人才的缺乏是社保系統顯著的短板。鄭秉文說,人社部社保中心精算處只有3名工作人員。國務院部門尚且如此,地方情況可想而知。黑龍江省社保局常務副局長姚麗英說,局里好不容易招到一個學精算的大學生,可不到半年的時間就跳槽了。在地方上,根本談不上什么精算。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雷震建議,可以通過服務外包的形式借用外部精算和外部審計的力量對養老基金進行測算和監督。這不僅可以增加政策的科學性,而且引入了社會力量對基金形成有效監督,有利于保證基金的穩健運行,增強公眾對養老基金安全的信心。

    該不該延遲退休?

  隨著養老金支付壓力日益增大,過低的退休年齡威脅到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運行,社會上有關延遲退休的討論越來越激烈。目前的退休年齡是否合適?延遲退休政策到底有沒有可操作空間?本刊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和官員。

  為什么要提延遲退休?

  為什么要提出延遲退休問題?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副局長孫東梅介紹,目前的退休年齡是按照幾十年前的相關條例制定的,那時我國公民的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現在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已增長到70歲以上,而退休年齡沒有變。相比預期壽命,退休年齡太低了。

  人均壽命的增長、偏低的退休年齡,這一現狀已經威脅到我國養老金財務制度的可持續性。“我國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僅為15年,還不到發達國家的一半,但退休年齡卻比發達國家早了許多年。”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在預期壽命幾乎相同的情況下,退休年齡低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時間增加。繳費少卻可得到更多養老金,這肯定會威脅到現行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性。

  鄭秉文說,假設參保人退休后三餐以每份20元的盒飯為主,一年需2萬元,加上其他開銷一年3萬多元。如果參保人退休后存活15年,就需要50萬元左右的退休金。以中等城市標準計算,參保人員退休前所繳納的養老金每年約為3000元,15年繳存余額不到5萬元。實際繳存不能滿足領取需求,退休后可能連盒飯都吃不上。

  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我國退休職工日益增多,養老金支付壓力隨之變大。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姜向群統計,2011年我國城鎮退休職工已達到6826萬人,養老金支出1.28萬億元。業內人士介紹,雖然我國養老金總體收入仍大于支出,但余額中很大一部分來自財政轉移支付。

  延遲退休可大幅提高養老金支付能力。姜向群測算,在過去6年中,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我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增加繳費230億元,一減一增相當于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6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誰支持?誰反對?

  2011年退休之前,吳先生在哈爾濱市一家事業單位上班,月工資在五六千元左右。“退休后拿的退休金一直沒變,要是晚退休幾年,按照工資的增長額度,還能拿更多退休金。”老吳說。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領取標準以個人最后一年工資,即最高工資收入為基數,退休越晚領取的養老金越多。而收入較低或者處在高勞動強度崗位的職工則急于退休,這樣他們不僅有一份穩定的退休金收入,退休后還可以另外打工掙錢。”廈門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徐翔說。

  “企業最擔心的是職工延遲退休會增加企業負擔。”黑龍江省社保局常務副局長姚麗英認為,職工退休年齡延遲,企業支付的養老金就會增多,效益不好的國有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就會反對延遲退休。

  也有一些企業愿意用老職工。哈藥集團中藥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吳連濱認為,一些企業還愿意用年齡偏大但操作熟練的老工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延長退休年齡也有利于發揮高級專業人員等“短缺”群體的作用,拓展個人的職業發展空間。廣東省中山市一家服裝廠經理也有同感:“現在有些年輕人,一邊干活一邊玩手機,你多說幾句他就不干了。所以,公司寧愿要那些年紀大,晚退休的老職工。”

  參保人延遲退休還可能增加就業負擔。廣西柳州市社會保險結算中心主任鄧偉舉例說,如果一個單位每年的編制計劃是退5人進5人,延遲3年退休就會少15個新崗位,將影響新的畢業生就業。

  不過,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劉德寧認為,由于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日益延長,延遲退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力資源的優勢,并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維持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運行,是一種必然趨勢。

  宜早不宜晚,謹防一刀切

  為了適應人均預期壽命增長的現實,一些發達國家十幾年前就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延遲退休年齡。有關專家認為,我國應對老齡化的壓力遠大于發達國家,應盡早實施參保人延遲退休政策。

  但延遲退休要避免一刀切,區別對待特殊群體和職業,實行“新人新政策老人老辦法”。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認為,機關事業單位中未參與養老保險改革的職工應暫緩延遲退休,減輕實行延遲退休政策的阻力,待“雙軌制”問題解決時再延遲退休。同時,參照特殊工種的退休方式,在工作條件艱苦的行業和領域沿用現行退休政策,以保證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參保人延遲退休可能影響到個人養老金收益,所以制度設計要有利于延長退休年齡,便于市場化調控。”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養老保險專家陽義南認為,可以借鑒國外養老制度經驗,將延遲退休的年齡設計為一個合理的區間,規定退休年齡的上限和下限,實行“早退少拿晚退多拿”的政策。在規定區間內,退休時間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協商決定,可以稍早或稍晚,讓每一階段退休的人都拿到合理的養老金。

  “延遲退休年齡的制度安排不是一兩年能完成的,應盡早實施,并精算每年的調整時間。”鄭秉文認為,我國現在的退休年齡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低10歲左右,有很大的調整空間。可把準備延遲的年齡分散到一個合理的時間表里,通過漸進式調整的方式讓人們逐步適應。

  同時,要想減輕延遲退休的阻力,必須加強宣傳,讓人們了解到現行退休年齡對養老金分配制度的威脅,認識到延遲退休的必要性。業內專家分析,延遲退休對每個人的工作、生活影響都非常大,所以制度設計后一定要加大宣傳力度,以爭取全民的理解和支持。

    看別國如何安排養老金

  記者采訪相關專家了解到,世界各國的養老金制度存在較大差異,沒有一種通行的成功模式,但部分國家在應對老齡化、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有其獨特經驗,我國宜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博采眾長,吸收外國先進經驗為我所用,推進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美國:三大支柱撐起養老保障網

  美國現行的養老金體系由政府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障養老信托基金(簡稱社保基金)、雇主年金和自行管理的個人養老金賬戶三大支柱組成。其中,社保基金覆蓋面廣,重在保值;雇主年金和個人養老金賬戶基金的投資更為多元化,重在增值。

  社保基金由美國政府對勞動者及其雇主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征收“社會保障稅”籌集,交給美國社會保障署管理,其運作采取“現收現付”的支付方式,即用現在雇員和雇主的繳費來支付已退休雇員的養老金,資金結存全部用于購買聯邦政府債券或特種國債。

  雇主年金計劃則分為收益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B型)和供款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C型),大多委托專門的管理機構管理,或由個人自主選擇投資機構或投資產品。政府對基金管理者以及投資者的行為有嚴格而詳細的法律規定;針對DB型計劃建立了擔保(再保險)機構,防止個別基金投資失敗使雇員利益嚴重受損;對DC型計劃采取了稅收遞延等優惠政策支持,以刺激企業和個人購買養老保險,提高保障水平。

  而個人養老金賬戶已成為近30年來美國養老金資產持續增長的最主要來源,其主要有以下優勢:一是稅收優惠,相對于普通投資賬戶來說,具有稅收遞延或免稅等多種稅收優惠。二是繳費靈活,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確定繳費金額,并設立最高繳費限額。三是投資范圍可控,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投資偏好進行投資管理。四是良好的轉移機制,參與者在轉換工作或退休時,可將企業年金計劃的資金轉存到個人賬戶,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智利:市場化運營、嚴格化監管

  智利是世界上較早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之一,迄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1980年以前,智利社會養老保險一直實行“現收現付制”,但隨著時間推移產生支付缺口。隨后智利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完全徹底的改革。

  現在智利養老金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個人繳費、個人所有、完全積累、私人機構運營。養老金由私人機構組成的養老金管理公司(AFP)運營,每個參保者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養老金管理公司開立個人賬戶,把每月應稅所得收入的10%作為養老基金存入該賬戶,由其按照法律授權的方式進行投資。政府制定嚴格規章對這些管理公司進行監管和控制,并對養老金安全承擔最終風險和責任。

  專家表示,智利經驗表明,引入市場化競爭和嚴格透明的監管問責機制,提高了對養老金的管理效率和保值增值率。當然,智利模式高度依賴基金投資收益率,對經濟增長速度、資本市場成熟程度都存在較高要求。

  挪威:石油紅利投入養老、制度鼓勵延遲退休

  挪威社保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金和家屬生活補助這三部分構成。基本養老金制度規定,只要加入挪威全民保險方案3年以上,16歲以后在挪威居住或工作至少40年,即可從法定退休年齡67歲起全額享受基本養老金;少于40年的,根據在挪威生活或工作的年數多少相應減扣。

  按規定,挪威每年一份全額基本養老金記為一個G,這是養老金體系中最重要的基礎性參數,該參數每年根據平均工資和物價指數調整。年收入在一個G和12G之間的雇員、農民、漁民等按收入的7.8%繳納養老保險費,自主就業的個體勞動者按勞動收入的11%繳納。根據繳費的年數和金額,退休人員退休后還可以領取相應的補充退休金。

  挪威人領取的養老金主要來自于兩大政府養老基金。一是挪威每年個人和企業的退休保險繳款及國家撥款支付當年退休金后的結余,由財政部委托國民保險基金作為其代表實施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投資組合,投資于挪威、丹麥、瑞典和芬蘭的股票市場以及固定收益投資品種;二是石油基金,全部投資海外市場,由挪威中央銀行下屬的資產管理部管理,要求在允許的風險范圍內實現收益最大化。

  面對老齡化壓力,挪威雙管齊下,一方面不斷調整政府養老基金的投資方式以爭取更大收益,另一方面穩步推行彈性退休等制度改革。改革規定,男女法定退休年齡仍為67歲,但可根據本人意愿提前或推遲退休。提前退休的,所領養老金要相應扣減;67歲以后繼續工作的,可從滿67周歲后的第一個月起領取足額養老金,且逐年有所提高。(《半月談》記者 康淼 向志強 黃浩苑 管建濤 徐冰)

文章編輯:殷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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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百姓“養命錢”
2013-4-16 10:35:21    來源:半月談
 

  編者按 當下中國,關于養老金的任何政策、任何調查、任何質疑都會引來巨大關注和討論。因為,隨著“養兒防老”時代的逐漸遠去,養老金已成為人們退休后生活的主要依靠。對于大多數老年人來說,養老金就是“養命錢”。

  政府責無旁貸要承擔起制度建設的責任,履行它養老的承諾。經過多年的探索,到現在我國已初步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養老保障體系,基本上覆蓋了所有人群。該體系按身份特征可劃分為四個層次,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介紹,截至2012年,我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3億人,其中領取基本養老金人數超過7000萬人。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數達4.8億人;其中,1.3億年滿60周歲城鄉居民領取了基礎養老金。在養老保險不斷擴大覆蓋面的同時,養老金待遇和統籌層次也在不斷提高,為全民的“老有所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最初只針對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后來發展到城鎮職工,近年才實現了全民覆蓋,基本是缺一塊補一塊,不同群體、不同地區間不僅養老待遇差距懸殊,而且管理部門、繳費標準、領取程序等也各不相同,引起社會對養老待遇公平性的質疑,對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擔憂以及轉移接續困難的抱怨等等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老齡化的加速到來,百姓“養命錢”問題將愈加重要和緊迫。為此,本刊編輯部組織多路記者深入基層調研,系統分析和梳理了當前養老金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種種缺陷,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完善制度的對策和建議。

  同在藍天下 待遇各不同

  盡管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已經基本實現了全覆蓋,但不同群體間、不同地區間的養老金制度設計卻不盡相同,甚至相距甚遠,由此引發了諸多問題,如群體間的不滿、社會流動受阻等等。接受采訪的專家們認為,在社會老齡化程度不斷加速的背景下,我國養老金制度亟待完善。

  問題一:養老待遇差距大

  “同樣工作了40年,在學校退休的老伴每月拿3000多元的養老金,我在企業退休就只有1600元,差這么多,我心理能平衡嗎?”黑龍江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退休職工劉金水抱怨說,能有現在的養老金待遇還是因為連續多年調高,否則差距會更大。

  廈門建發集團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游興泉告訴記者,前些年廈門團市委一位副書記根據組織安排到建發集團工作,后來在企業退休時發現待遇差距非常大,他才拿2500元左右的養老金,而跟他同一級別的干部,在機關退休時養老金為8000元左右。

  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教授高和榮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養老保險制度剛建立時,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的養老金相差不大。但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普遍是企業職工的2至3倍。

  這種待遇的“剪刀差”不僅帶來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而且也造成養老金“資金池”的巨大損失。目前我國有3000多萬事業單位員工,800多萬公務員,這部分人收入穩定,本應是有實力的養老保險繳費群體,卻沒有為“資金池”作貢獻。

  “我國現行養老保障體系是按社會地位、身份特征劃分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的統籌辦法、支付渠道、待遇標準都不一樣。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身份越來越模糊,各群體間的流動加快,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非但沒有適應這種變化,反而越來越強化計劃經濟時代的身份制,造成養老保險資源分配的嚴重不公。”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保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說。

  問題二:轉移接續難度高

  前些年,廣東、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區出現農民工“退保潮”。為了改變這一狀況,2010年國家實施《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轉移時除全額轉移個人賬戶資金外,還可以轉移統籌賬戶中12%的資金,并規定了具體的轉移程序。

  記者近日在廈門市政務服務中心社保服務大廳看到,在前臺辦理手續的人員并不多,但在后臺的辦公室里,工作人員卻在處理著一堆堆寄往和收自全國各地的信件。“以前前臺經常是人山人海,排成幾條長龍退保。”經辦養老保險轉移手續的工作人員李映昕告訴記者,自從暫行辦法實施之后,“退保的少了,辦轉移的人多了,前臺的壓力轉移到后臺,每個月處理的轉移手續大約有1600件”。

  受現行養老金制度影響,不同地區間政策差異較大,征繳標準不一,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城居保等制度更是“天然割裂”,轉移接續工作通而不暢、耗時耗力。

  記者調研發現,各地養老金征繳標準差距很大。黑龍江省城鎮職工養老金企業繳納部分基本上按工資的22%,比國家規定的20%還高2個百分點。廣西基本上按20%繳納,福建基本上是18%,廈門經濟特區則按14%繳納,廣東部分地區甚至只有10%。越是沿海發達地區,養老金征繳標準越低,越往內陸,征繳標準越高,歷史欠債較多的一些老工業基地征繳標準最高。

  廣東中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各地統籌賬戶繳費費率不一,從22%到10%都有。按規定,12%的資金要轉走,于是從高往低轉還有剩余,但從低往高轉就“吃虧”甚至還要倒貼兩個點,一些費率低的省份自然缺乏積極性。

  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養老金征繳標準“各自為政”的現狀,嚴重挑戰養老金制度的科學性和嚴密性,這也造成養老保險轉移接續時阻力加大。

  問題三:重復參保數量多

  與養老金轉移接續難相關聯的是,我國每年有大量的人重復參保,重復領取養老金。廣西柳州雙英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楊英告訴記者:“我在柳州招了一個專職司機,他以前在廣州幫人開車。人過來了,但養老保險關系轉了1年都轉不過來,后來找些關系才轉過來。如果轉不了手續,我們在這邊就得為他重新開號,重新參保。公司每年招收農民工,現在已占總員工數30%左右,其中重復參保的大概占10%。”

  國家審計署2012年8月的社保審計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我國有112.42萬人重復參加三類養老保險,9.27萬人重復領取養老金6845.29萬元。

  福建省泉州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主任王龍水告訴記者,當前各地養老金制度都不一樣,有的地方是五險統一管理,有的是將兩三個險種統一管理,有的就是純粹養老保險。泉州市把新農保和城居保統一在一個部門,失業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一在另一個部門。

  即便這樣,各部門間的信息都很難交換。由于養老金制度頂層設計沒理順,給地方帶來很大的麻煩。每個地方、部門各自設計信息系統,彼此難統一,各項制度間缺乏銜接轉換,造成重復參保、冒領養老金等現象較多。

  完善養老制度,呼喚頂層設計

  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和業內人士表示,造成上述問題的根源是我國養老金制度復雜而凌亂,最主要的問題是制度“碎片化”非常嚴重,基本上是“缺一塊補一塊”,留下了不同時期的制度思路和國情特點。

  鄭秉文說,改革開放初期,國家出臺臨時辦法解決退休問題,企業工人退休后由企業負責發放退休金,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者由國家財政拿錢。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國企裁員增效,企業職工變成“社會人”,國家開始探索建立獨立于企業的養老保險體制。

  機關事業單位則一直由國家財政負責,這種體制延續到今天,形成了“雙軌制”。1993年,我國提出了“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建設目標。“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直延續到今天。

  “世界上現行的社保模式主要有兩種: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兩種模式都有成功的案例,但也都面臨一些棘手難題。我國同時借鑒了這兩種模式,各吸收了一部分,形成了部分積累制的模式。經過這些年的實踐,部分積累制的問題逐漸顯現。”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程永宏說。

  鄭秉文認為,“統賬結合”的模式適合流動性差、收入穩定的城鎮正規部門,它沒有考慮到中國的二元經濟結構,不適用于農村,也不適用于城鎮的非正規部門。于是在近幾年,我國又陸續建立新農保和城居保。

  這就導致我國城鄉養老制度不一致、公共部門和非公共部門制度不一致,各種養老金制度設計的參數都不同,各個省份的情況也不同,“地方割據”明顯,“碎片化”現象嚴重,養老保險信息和資金統籌困難重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養老保險信息還未達到高層次統籌,主要受制于制度統籌層次不高、業務流程和標準不統一、各險種發展不平衡、分級投資管理體制等因素。同時,養老保險信息集中度不夠,又反過來影響了進一步提高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步伐和效果。

  有關專家和業內人士建議,當前應當對養老金體系在頂層設計方面進行深度反思。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改變“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記賬式名義個人賬戶制。

  鄭秉文認為,該制度轉軌并不復雜,只需要將現在企業繳給養老保險統籌賬戶的資金全部劃入繳費者個人賬戶之中。在這種體制下,參保人的個人繳費獲得的企業配繳部分也將全部成為參保人未來的個人養老金資產,形成“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與此同時,社會統籌賬戶取消,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標準僅與個人繳費額度、年限等相關,這會對高繳費、晚退休產生激勵。更重要的是,這一體制將徹底消除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特點,打破養老保險基金跨地區統籌的障礙,實現真正的全國統籌。

    養老金:縮水數千億 怎保可持續

  我國養老金制度建立以來,由于權責主體不明及資本市場的不健全,養老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投資銀行和國債,導致了巨額養老基金的持續貶值。盡管企業養老金待遇水平經歷了9連調,但是“明天我還能拿到養老金嗎?”的疑問在人們心頭揮之不去。如何保障養老基金的可持續性已成為亟須研究的課題。

  早參保反吃虧?

  記者在采訪中遇到了一位“老頑固”,來自廣東山區的農民鄧冠原快滿55歲了,可他寧愿出城打各種散工,也不愿意留在村里被游說參保,“參不參保,到60歲都一樣有錢拿。村里補貼頂幾個錢?我兒子拿著資料算過了,35歲參保和55歲參保,退休時每月養老金相差不超過2塊錢,我還不如先把錢拿在手上實在。”

  鄧冠原的算盤直接反映了目前我國在養老保險擴面工作中面臨的問題,由于激勵機制不足,早參保、多投入的人并不比晚參保、少投入的人有更多的保障實惠,導致大多數中青年參保積極性不高。

  由于擴面工作的需要,允許一次性補繳也給養老制度的可持續發展留下隱患。廣東中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局長張潔藝認為,社保要強調義務和權利對等,如果大多數人都“到頭參保”,那就沒有新人養老人。這就意味著一個人沒有盡繳費義務,卻享受了社會互助權利,這不利于養老制度和基金的可持續發展。

  另外在低繳費率的前提下,15年的征繳年限也難以支持養老基金的可持續發展。尤其是在部分省份養老基金出現缺口的情況下,繳費年限過短會加劇基金缺口的問題。專家們算了一筆賬,以新農保年繳100元為例,按目前的利率達到60周歲時,參保人可每月領取養老金69.03元,即每年828.36元。這意味著,參保人總繳費1500元,只要領取養老金20個月即可收回成本,之后純粹享受基金保障,這將對養老基金造成很大壓力。

  早退休多領錢?

  2005年以來,國家已連續9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13年調整后企業月人均養老金達到1893元,與2005年700元的水平相比,9年累計增加1193元,增長約2.5倍。養老金連年調整的幅度均在10%左右,部分地區根據當地基金的結余和財政收入情況,額外給退休人員增加了一些“紅利”,綜合計算下來,養老金的調整比例甚至高于部分地區的平均工資增長幅度。這也引發了基層干部對養老基金可持續發展的擔憂。

  廣西柳州市社會保險結算中心主任鄧偉認為,由于多種原因,一大批人通過一次性繳費或者“視同繳費”的辦法納入養老保險的體系中,直接享受待遇,這就打破了養老基金原有的平衡。養老待遇的連年提標,雖然是利民生的一大好事,但是否與基金的可承受能力相匹配,這需要科學的論證和對基金運行精算才能下結論。

  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說,近年來福建接到了不少的信訪案件,都是反映養老待遇上的“新不公”,早退休的人享受了多次連調,比在職職工的工資增長都要快,造成多繳、長繳、遲退的人沒得到實惠。計發辦法的標準設定應建立在合理的測算上,在保障退休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之外,也要避免社保制度對勞動力市場起反作用。

  防風險不投資?

  我國目前實施的是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隨著近年來不斷擴大覆蓋面、加大收繳力度,積累了規模相當龐大的養老金結余資金,但由于投資渠道有限,收益率長期跑不過CPI。據統計,過去11年間養老金已“縮水”6000億元。

  “每天一睜眼,我們的養老金就在貶值!長此以往,將來哪有錢發給參保人呢?”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將2001至2011年間養老金的收益率與通貨膨脹率進行了對比計算,得出了每一年養老金“縮水”的金額。按照鄭秉文的計算,在以銀行存款為主的投資體制下,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獲得的年均收益率不到2%,但過去11年間,年均通貨膨脹率高達2.47%,以此推算,養老保險基金的損失約6000億元。

  根據現有政策,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只能用于投資銀行和國債,其中前者占比約90%。多地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國家規定養老金只能用于存銀行和買國債,即使地方政府有投資的意愿,也不敢突破政策限制、害怕承擔風險。
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劉德寧舉例說,上世紀90年代他們曾將一筆1000萬元左右的養老金投資交通銀行,經過10年翻了兩倍多,雖然收益不錯,但2007年審計部門審計時認為此舉違反國家規定,要求立刻收回資金。

  責任主體不明則使得養老金保值增值問題呈現“無人管”的狀態。記者在各地采訪了解到,目前養老金的征收由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地稅部門負責,之后進入財政專戶,由財政部門管理。福建省人社廳副廳長賴詩卿說,目前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負責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工作,“人社部門動不了錢就負不了責,國家對財政部門也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和考核”。

  統籌層次較低和資本市場不健全也是養老金保值增值難的重要原因。一些金融界人士認為,目前我們資本市場尚不成熟,投資產品不夠豐富,“入市”將給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帶來較大風險。此外,目前養老金尚未實現國家統籌,一些實行省級統籌的省份也只是名義上的省級統籌,資金仍然留在地市,如分散投資既無法實現養老金管理運營的集中高效,又容易滋生各種風險和問題。

  為使養老基金保值增值,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們普遍認為應實行多元投資。“如果一說投資就想到股市,這是一個認識誤區。”鄭秉文說,養老金的投資運營應包括實業投資、固定收益投資和股市投資等多種配置結構,并限定各部分投資比例以分散風險。

  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等人建議,對一些全國性或地方性的電力、石油、高速公路等收益穩定、收益率較高的大型項目,可優先考慮養老金投資。在養老金投資體制改革啟動之前,則可采取允許投資債券市場、發行社保特種國債、拿出部分中央財政用于做實個人賬戶的補貼資金委托給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投資運營等措施緩解“貶值”問題。

  養老金要盡快告別“一筆糊涂賬”

  鄭秉文說,養老保險制度應該是一個設置好參數后需要嚴格精算的體系,現實是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缺乏有力的精算體系作為決策支持。比如加拿大1997年養老保險改革,通過提高費率的方式建立起一個主權養老基金,他們進行了非常嚴密的精算,繳費率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算出了制度延續50年后的具體狀況。

  哈爾濱商業大學勞動社會保障教研室主任陳淑君說,群眾反映養老金的計算環節復雜,一般人算不明白。我們這些研究社保的教授按照社保部門提供的信息算出的也是另一個數,此時社保部門就會有諸多的解釋。這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意味著我國的社保體制拒絕公眾的監督和參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國統計方法和精算不規范,會計制度不公開、不透明。

  精算人才的缺乏是社保系統顯著的短板。鄭秉文說,人社部社保中心精算處只有3名工作人員。國務院部門尚且如此,地方情況可想而知。黑龍江省社保局常務副局長姚麗英說,局里好不容易招到一個學精算的大學生,可不到半年的時間就跳槽了。在地方上,根本談不上什么精算。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雷震建議,可以通過服務外包的形式借用外部精算和外部審計的力量對養老基金進行測算和監督。這不僅可以增加政策的科學性,而且引入了社會力量對基金形成有效監督,有利于保證基金的穩健運行,增強公眾對養老基金安全的信心。

    該不該延遲退休?

  隨著養老金支付壓力日益增大,過低的退休年齡威脅到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運行,社會上有關延遲退休的討論越來越激烈。目前的退休年齡是否合適?延遲退休政策到底有沒有可操作空間?本刊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和官員。

  為什么要提延遲退休?

  為什么要提出延遲退休問題?哈爾濱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副局長孫東梅介紹,目前的退休年齡是按照幾十年前的相關條例制定的,那時我國公民的平均壽命只有50歲左右。現在我國人口平均預期壽命已增長到70歲以上,而退休年齡沒有變。相比預期壽命,退休年齡太低了。

  人均壽命的增長、偏低的退休年齡,這一現狀已經威脅到我國養老金財務制度的可持續性。“我國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僅為15年,還不到發達國家的一半,但退休年齡卻比發達國家早了許多年。”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認為,在預期壽命幾乎相同的情況下,退休年齡低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時間增加。繳費少卻可得到更多養老金,這肯定會威脅到現行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性。

  鄭秉文說,假設參保人退休后三餐以每份20元的盒飯為主,一年需2萬元,加上其他開銷一年3萬多元。如果參保人退休后存活15年,就需要50萬元左右的退休金。以中等城市標準計算,參保人員退休前所繳納的養老金每年約為3000元,15年繳存余額不到5萬元。實際繳存不能滿足領取需求,退休后可能連盒飯都吃不上。

  隨著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我國退休職工日益增多,養老金支付壓力隨之變大。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姜向群統計,2011年我國城鎮退休職工已達到6826萬人,養老金支出1.28萬億元。業內人士介紹,雖然我國養老金總體收入仍大于支出,但余額中很大一部分來自財政轉移支付。

  延遲退休可大幅提高養老金支付能力。姜向群測算,在過去6年中,參保人延遲一年退休我國可減少養老金支出490億元,增加繳費230億元,一減一增相當于多收入720億元。如果推遲5年退休就能增加3600億元,按照2011年全國平均水平計算,足夠支付2000萬人一年的養老金。

  誰支持?誰反對?

  2011年退休之前,吳先生在哈爾濱市一家事業單位上班,月工資在五六千元左右。“退休后拿的退休金一直沒變,要是晚退休幾年,按照工資的增長額度,還能拿更多退休金。”老吳說。

  “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金領取標準以個人最后一年工資,即最高工資收入為基數,退休越晚領取的養老金越多。而收入較低或者處在高勞動強度崗位的職工則急于退休,這樣他們不僅有一份穩定的退休金收入,退休后還可以另外打工掙錢。”廈門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負責人徐翔說。

  “企業最擔心的是職工延遲退休會增加企業負擔。”黑龍江省社保局常務副局長姚麗英認為,職工退休年齡延遲,企業支付的養老金就會增多,效益不好的國有企業和個體私營企業就會反對延遲退休。

  也有一些企業愿意用老職工。哈藥集團中藥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吳連濱認為,一些企業還愿意用年齡偏大但操作熟練的老工人,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延長退休年齡也有利于發揮高級專業人員等“短缺”群體的作用,拓展個人的職業發展空間。廣東省中山市一家服裝廠經理也有同感:“現在有些年輕人,一邊干活一邊玩手機,你多說幾句他就不干了。所以,公司寧愿要那些年紀大,晚退休的老職工。”

  參保人延遲退休還可能增加就業負擔。廣西柳州市社會保險結算中心主任鄧偉舉例說,如果一個單位每年的編制計劃是退5人進5人,延遲3年退休就會少15個新崗位,將影響新的畢業生就業。

  不過,南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局長劉德寧認為,由于人均壽命不斷增長,受教育年限日益延長,延遲退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力資源的優勢,并緩解養老金支付壓力,維持養老金制度的可持續運行,是一種必然趨勢。

  宜早不宜晚,謹防一刀切

  為了適應人均預期壽命增長的現實,一些發達國家十幾年前就開始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延遲退休年齡。有關專家認為,我國應對老齡化的壓力遠大于發達國家,應盡早實施參保人延遲退休政策。

  但延遲退休要避免一刀切,區別對待特殊群體和職業,實行“新人新政策老人老辦法”。福建省社會養老保險協會會長江作梁認為,機關事業單位中未參與養老保險改革的職工應暫緩延遲退休,減輕實行延遲退休政策的阻力,待“雙軌制”問題解決時再延遲退休。同時,參照特殊工種的退休方式,在工作條件艱苦的行業和領域沿用現行退休政策,以保證退休制度的可行性。

  “參保人延遲退休可能影響到個人養老金收益,所以制度設計要有利于延長退休年齡,便于市場化調控。”中山大學嶺南學院養老保險專家陽義南認為,可以借鑒國外養老制度經驗,將延遲退休的年齡設計為一個合理的區間,規定退休年齡的上限和下限,實行“早退少拿晚退多拿”的政策。在規定區間內,退休時間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協商決定,可以稍早或稍晚,讓每一階段退休的人都拿到合理的養老金。

  “延遲退休年齡的制度安排不是一兩年能完成的,應盡早實施,并精算每年的調整時間。”鄭秉文認為,我國現在的退休年齡比發達國家平均水平低10歲左右,有很大的調整空間。可把準備延遲的年齡分散到一個合理的時間表里,通過漸進式調整的方式讓人們逐步適應。

  同時,要想減輕延遲退休的阻力,必須加強宣傳,讓人們了解到現行退休年齡對養老金分配制度的威脅,認識到延遲退休的必要性。業內專家分析,延遲退休對每個人的工作、生活影響都非常大,所以制度設計后一定要加大宣傳力度,以爭取全民的理解和支持。

    看別國如何安排養老金

  記者采訪相關專家了解到,世界各國的養老金制度存在較大差異,沒有一種通行的成功模式,但部分國家在應對老齡化、實現養老金保值增值、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有其獨特經驗,我國宜在立足國情的基礎上博采眾長,吸收外國先進經驗為我所用,推進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美國:三大支柱撐起養老保障網

  美國現行的養老金體系由政府強制執行的社會保障養老信托基金(簡稱社保基金)、雇主年金和自行管理的個人養老金賬戶三大支柱組成。其中,社保基金覆蓋面廣,重在保值;雇主年金和個人養老金賬戶基金的投資更為多元化,重在增值。

  社保基金由美國政府對勞動者及其雇主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征收“社會保障稅”籌集,交給美國社會保障署管理,其運作采取“現收現付”的支付方式,即用現在雇員和雇主的繳費來支付已退休雇員的養老金,資金結存全部用于購買聯邦政府債券或特種國債。

  雇主年金計劃則分為收益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B型)和供款確定型養老金計劃(DC型),大多委托專門的管理機構管理,或由個人自主選擇投資機構或投資產品。政府對基金管理者以及投資者的行為有嚴格而詳細的法律規定;針對DB型計劃建立了擔保(再保險)機構,防止個別基金投資失敗使雇員利益嚴重受損;對DC型計劃采取了稅收遞延等優惠政策支持,以刺激企業和個人購買養老保險,提高保障水平。

  而個人養老金賬戶已成為近30年來美國養老金資產持續增長的最主要來源,其主要有以下優勢:一是稅收優惠,相對于普通投資賬戶來說,具有稅收遞延或免稅等多種稅收優惠。二是繳費靈活,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收入確定繳費金額,并設立最高繳費限額。三是投資范圍可控,參與者可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和投資偏好進行投資管理。四是良好的轉移機制,參與者在轉換工作或退休時,可將企業年金計劃的資金轉存到個人賬戶,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智利:市場化運營、嚴格化監管

  智利是世界上較早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之一,迄今已有70多年的歷史。1980年以前,智利社會養老保險一直實行“現收現付制”,但隨著時間推移產生支付缺口。隨后智利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完全徹底的改革。

  現在智利養老金制度簡而言之就是個人繳費、個人所有、完全積累、私人機構運營。養老金由私人機構組成的養老金管理公司(AFP)運營,每個參保者可以自由選擇一個養老金管理公司開立個人賬戶,把每月應稅所得收入的10%作為養老基金存入該賬戶,由其按照法律授權的方式進行投資。政府制定嚴格規章對這些管理公司進行監管和控制,并對養老金安全承擔最終風險和責任。

  專家表示,智利經驗表明,引入市場化競爭和嚴格透明的監管問責機制,提高了對養老金的管理效率和保值增值率。當然,智利模式高度依賴基金投資收益率,對經濟增長速度、資本市場成熟程度都存在較高要求。

  挪威:石油紅利投入養老、制度鼓勵延遲退休

  挪威社保養老金由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金和家屬生活補助這三部分構成。基本養老金制度規定,只要加入挪威全民保險方案3年以上,16歲以后在挪威居住或工作至少40年,即可從法定退休年齡67歲起全額享受基本養老金;少于40年的,根據在挪威生活或工作的年數多少相應減扣。

  按規定,挪威每年一份全額基本養老金記為一個G,這是養老金體系中最重要的基礎性參數,該參數每年根據平均工資和物價指數調整。年收入在一個G和12G之間的雇員、農民、漁民等按收入的7.8%繳納養老保險費,自主就業的個體勞動者按勞動收入的11%繳納。根據繳費的年數和金額,退休人員退休后還可以領取相應的補充退休金。

  挪威人領取的養老金主要來自于兩大政府養老基金。一是挪威每年個人和企業的退休保險繳款及國家撥款支付當年退休金后的結余,由財政部委托國民保險基金作為其代表實施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確定的投資組合,投資于挪威、丹麥、瑞典和芬蘭的股票市場以及固定收益投資品種;二是石油基金,全部投資海外市場,由挪威中央銀行下屬的資產管理部管理,要求在允許的風險范圍內實現收益最大化。

  面對老齡化壓力,挪威雙管齊下,一方面不斷調整政府養老基金的投資方式以爭取更大收益,另一方面穩步推行彈性退休等制度改革。改革規定,男女法定退休年齡仍為67歲,但可根據本人意愿提前或推遲退休。提前退休的,所領養老金要相應扣減;67歲以后繼續工作的,可從滿67周歲后的第一個月起領取足額養老金,且逐年有所提高。(《半月談》記者 康淼 向志強 黃浩苑 管建濤 徐冰)

文章編輯:殷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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